后來英國的國會又頒布了一個法令,凡是流浪漢在一個月之內還沒有找到工作的人,一旦抓住就要被賣為奴隸,奴隸主可以讓他去做任何工作。如果奴隸逃亡,抓回來就要判為終身的奴隸。第三次逃亡,抓回來就直接判處死刑。任何人都有權力將流浪者的孩子抓去做學徒,做苦力。其實這看上去是非常嚴格的法令,動不動就是生啊死的什么,但國會的本意只是想平定這次秩序的混亂,讓這些流浪漢們去找工作,可是國會不明白的是,這個時候的勞動力根本不需要這么多,即便就是最為繁榮的毛織業,一個工場也只需要很少的人而已,而現在是海量的流浪漢,這完全不是在開玩笑的。
所以在亨利八世和伊麗莎白統治的時期,大批大批流浪的農民們被處死。而圈地運動還在加劇,使英國失去土地的農民們依舊越來越多,很多農民們為了活命,這就不得不走進生產羊毛制品的手工工場或者其他的一些手工工場,成為了資本家的廉價勞動力。因為你不做還有別人做,反正一天工錢很少,所以就要忍受資本家的殘酷剝削。在手工工場里,工人每天都要工作十幾個小時,就像我們之前說的,你不做還有別人做,所以工資低到一種離譜的地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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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二百六十八》最新評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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